转发“关于开展“代理妈妈”活动20周年系列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07    浏览次数:

[2015/4/7 16:31:55][阅读1240次]

关于开展“代理妈妈”活动20周年

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妇联、高校妇委会:

2015年是长春市妇联“代理妈妈”活动20周年,为了让更多的留守、流动、贫困、失去单、双亲家庭等特殊群体的儿童得到温暖和关爱,近一步推进幸福长春建设,市妇联将在全市开展“代理妈妈”系列纪念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

2015年45

二、  活动内容

1、创建市级和县(市)区级二级在线结对管理系统

每年对特殊困难家庭儿童至少一次摸底统计,并将这些儿童基础情况录入长春市妇联“代理妈妈”网络在线结对系统。妇联组织对符合“代理妈妈”条件的爱心人士进行严格的初审和复审,通过审核后自主选择代理孩子,确定代理关系。

2、树立优秀典型

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大学生、少数民族、外国友人等各界群体中,征集1995年至今优秀“代理妈妈”感人事迹和先进经验,将优秀典型候选人事迹发布在长春市妇联官方网站和主流媒体上,请市民发起投票,最终选出“代理妈妈”感动人物。召开庆祝“代理妈妈”活动20周年感动人物发布会,对优秀典型予以嘉奖,特设个人突出贡献奖和集体突出贡献奖,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将“代理妈妈”活动不断做大做强。

3、丰富代理活动载体

不断深化“代理妈妈”活动内涵,丰富活动载体,通过创建“儿童之家”,使“代理妈妈”活动由个体代理向留守流动儿童集体代理转化;结合“春蕾计划”,使“代理妈妈”活动帮助更多的女童接受良好教育;结合“双合格”活动、“巾帼志愿者十进家庭”活动等,提升被代理儿童的家庭教育水平,促进思想道德建设,塑造健全的人格。

4、加大媒体宣传力度

联系长春市电视台,开展“代理妈妈”典型人物专题片系列展播活动;联系吉林日报、长春日报、长春晚报等主流媒体,活动纪念月期间开辟专栏连续报道;利用网站、微信平台、短信平台等扩大活动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  活动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代理妈妈”纪念活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优势,利用宣传橱窗、标语画册、公益广告等宣传载体,全方位、深层次、广角度、多渠道营造宣传氛围,确保活动效果。

2、   上下联动,突出特色

“代理妈妈”20周年系列活动需要各级妇联组织的密切配合,各级妇联组织要立足实际,积极开展特色活动,发现典型,支持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到活动中来。请将附表1、2、3填写详实并报至市妇联儿童部,其中附件2先进集体和附件3感动人物推荐材料包括2—3张与代理儿童活动照、推荐表及典型事迹材料。同时,将地区活动融入全市系列活动中,合力扩大纪念活动声势。

3、   规范管理,系统运作

各县(市)区妇联根据“代理妈妈”活动要求和条件,做好摸底统计、报名、登记和审查工作,逐级建立“代理妈妈”数据库,网络在线结对管理账号及密码将由市妇联统一发放,实施动态管理。

联系人:隋琳

联系电话:0431—88776551

附件:

1长春市“代理妈妈”活动大事记

 2“代理妈妈”活动先进集体推荐表

 3、“代理妈妈”活动感动人物推荐表

 

 

附件: 市妇联代理妈妈20年活动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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