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意义 推行校务公开,是新形势下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有效途径。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指导思想和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 因此,要从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校务公开的重要性,积极主动地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实践表明:推行校务公开,不仅可以改善学校内部管理,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调动教职工主人翁积极性,也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教育改革创造良好内部环境的迫切需要。推行校务公开从根本上有利于充分、广泛地集中教职工的集体智慧,实现学校决策的科学化;有利于群策群力,同心同德,保证学校正确决定的贯彻执行;有利于强化学校的监督机制,促进学校领导班子的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局面;有利于教职工加强自我管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团结和动员广大教职工为实现《面向二十一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和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贡献力量。 二、指导思想 实行校务公开,民主议事制度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强化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加强民主政治建设,充分调动全院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解决教职工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不断提高办学整体实力,推进学校深化改革、稳定和快速发展。 三、校务公开的原则和内容 实行校务公开、民主议事制度,原则上除法律、法规规定应保密的事项外,需要让教职工清楚、明白的重大事项都要公开,主要遵守的原则是: (1)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推进学校事业发展和稳定; (2)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坚持依法办事、依法治校; (3)立足学校实际,坚持实事求是; (4)要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学校制度建设相结合。 校务公开的内容要突出三个重点: (1)关系到学校改革和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等重大问题应予以公开; (2)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和教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向教职工公开; (3)关系到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应予以公开。 具体内容应包括: 1、涉及学校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向教职工公开 (1)学校的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校长工作报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等; (2)学校的办学思想、专业设置、远景规划; (3)学校科研方向和现状、重大项目意向及科研经费使用情况,人才培养计划等; (4)学校的基建项目立项、设计、资金预算、施工单位的招标、考察、工程决算、施工验收等; (5)教育经费(含创收经费)预、决算,年终收支决算等; (6)学校大型设备和大额物资采购供应、招标或议标情况; (7)其它重大改革和决策。 2、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事项和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向教职工公开。 (1)住房标准、分配方案、公房房源及分配、公房出售及资金管理; (2)调整工资、发放奖金的原则和办法; (3)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和医疗费使用情况等; (4)教职工的聘任、对领导干部定期进行民主评议、干部的提拔使用、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以及奖惩的原则和办法; (5)教职工福利管理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年度福利费决算。 3、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向教职工公开 (1)学校领导干部出国出境,以及费用支出情况; (2)学校业务招待费的使用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3)人员调动、子女就业、招生和毕业分配情况; (4)每年述职报告和教代会民主评议情况; (5)其它与党风廉政建设有关事件。 四、实行校务公开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 校务公开的形式要从实际出发,为确保这项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应采取的主要形式是: (1)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实施校务公开、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凡是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属于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都应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并通过,然后由教代会组长向全校教职工传达、实行公开; (2)教代会执行委员会。教代会执行委员会是教代会闭幕期间日常工作的专门机构,下设六个专门委员会。它可以按照教代会授权,就学校重大事项和教职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收集议案,进行议事,也可将党政领导的真实想法、遇到的困难,召集有关专家、教代会代表组长讨论,献计献策,并将讨论的意见向学校党委汇报; (3)举行校情发布会。根据需要公开事项的性质和类别,选择适当的方式,及时地进行公开,校长每学期至少应向教职工通报一次学校校务情况,执行教代会决议以及落实校务公开情况,接受教职工的监督,保证学校领导和广大教职工之间的信息畅通; (4)建立公开栏。可利用学校现有的条件,如校报、公告、宣传栏、简讯、会议纪要等形式,公布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5)发挥校领导工作联系点和接待日的作用,直接向广大教职工了解学校事业发展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解决教职工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6)发挥工会、团委、妇委会、学生会等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7)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中的作用。 五、校务公开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程序 1、校务公开、民主监督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教职工的支持和参与。 2、成立长春工业大学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党委主管工会工作的领导为组长,工会主席为副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和人员组成。 3、校务公开程序。校务公开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讨论确定公开项目、公开范围、公开形式、承办单位等问题,工会根据会议决定,落实校务公开的具体工作。 六、开展校务公开的要求 1、校务公开是党委、行政和工会组织的共同责任,落实这项工作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党政共同负责,纪检、监察、工会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监督,共同推进。 2、要积极引导和组织教职工参与校务公开民主监督,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和制约机制。在工作中既要教育教职工要掌握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到参与决策有方向,实施监督有准绳,又要尊重学校领导的合法权益,支持他们依法行使职权,确保校务公开健康有序发展。 3、实行校务公开,前提是公开,要害是真实,基础是群众,关键是领导,这项工作必须主动接受教职工的民主监督,以大多数教职工满意为标准,要正确对待教职工提出的各种意见,对正确的意见和要求,要及时纳入领导的决策,体现在工作中,使校务公开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 4、校务公开民主监督的执行情况要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校务公开民主监督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教代会代表进行检查和调查研究工作。 5、学校各职能部门都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原则,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教职工的知情度。各系(院、部)要根据自已工作实际,参照此意见制定公开的原则和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