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14-10-15    浏览次数:

[2014/10/15 10:32:02][阅读2655次]


一、在维护国家、学校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受理教职工的申诉,并依法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二、动员和组织教职工参加学校改革,努力完成学校的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项任务,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的评选、表彰工作。

三、代表教职工与学校行政进行协商,推进校务公开,在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中,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推进学校的民主建设。

四、承担教代会的各项会议筹备、会务工作;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

五、认真做好教职工的生活福利事业,努力为教职工办实事,做好教职工健康疗养活动。开展“送温暖”和“献爱心”活动,关心和帮助有困难的教职工。

六、努力提高教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丰富多彩的科技文化体育等竞赛活动,组建和管理各类业余活动团体、协会。

七、管好、用好工会的经费和财产,按规定做好经费上缴工作。

八、加强工会组织自身建设,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和民主生活制度,做好工会干部培训工作,组织工会理论研究,指导和帮助各分工会开展工作,做好工会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以及新会员的发展、教育工作,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


无附件


下一条:妇委会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