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委会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0-05-22    浏览次数:

一、在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各种适合妇女特点的活动,团结、动员妇女积极投身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工作,为学校改革、发展贡献力量。

二、团结、教育、引导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鼓励、组织妇女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提高自身素质。

三、做好妇女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她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为妇女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四、代表和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反映她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努力促进男女平等。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行使民主监督权力,配合有关部门改善妇女劳动和工作条件。

五、关心妇女的业余生活,因地制宜地开展有利于妇女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六、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人士、少数民族妇女和归侨、侨眷、台胞、台属中的妇女工作。

七、教育和指导妇女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处理好婚姻家庭问题,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晚婚、晚育、优生、优育、优教工作,加大妇幼保健知识的宣传、教育。

八、对学校基层妇委会工作进行指导,完成上级妇联布置的有关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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