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一胎生育服务证》?

发布日期:2014-11-13    浏览次数:

[2014/11/13 8:36:42][阅读1240次]

1、依法登记结婚,要求生育一孩的夫妻到一方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办理一孩生育注册手续。

2、注册登记《一胎生育服务证》(以下简称《服务证》)须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①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夫妻双方二寸合影照片一张;

3、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接受新婚夫妻要求生育一孩的全部材料之日起,经审核符合政策要求、手续齐全的,要在两个工作周内,把《服务证》发放到本人手中或告知本人到所在村(居)、单位领取;经审核不符合政策的,要在两个工作周书面告知本人,说明不予注册发放的理由;经审核材料不齐全的,要在规定时限内告知本人补充有关材料或派人核实有关材料,材料齐全后须在两个工作周内注册发放《服务证》或给出不予办理的书面告知。

具体办理程序参照各市《服务证》注册发放办法。

如有疑问,请拨打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无附件

上一条:如何办理二孩《生育证》?


下一条:生育政策作出调整 “单独两孩”启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