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2023半年工会会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7    浏览次数:

各基层工会:

根据《吉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吉会办字〔2018〕7号)的文件精神和《长春工业大学关于工会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长春工大工字〔2015〕2号)的要求,现开始收缴2023年上半年工会会费,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收缴范围

工会会员(2023年1月1日起在编、人才派遣、集体所有制职工)

二、会费收缴标准

2023年上半年会员每月交纳会费的标准按2023年1月份工资前两项之和(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的0.5%进行交纳。工资收入合计尾数不足10元部分不计算缴纳会费。

三、会费收缴期限

2023年1月—6月(退休的教职工,会费交到退休的月份;新入职的教职工,会费从起薪的月份开始收缴。)

四、相关要求

1.工会会费以基层工会为单位统一进行收缴,并全部上交到学校工会账户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会费。

2.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严格审核,按本单位会员名单收取会费,不要向非工会会员收取会费。

3.各基层工会会员名单由校工会审核无误后,再把收缴的会费一次性转到校工会专有微信账户,不收取现金。

 联系人:工会        85716221    

         会计  刘晓燕    85716387

4.《会费收缴清单》到工会网站下载专区下载,电子版上传邮箱:gonghui@ccut.edu.cn

5.各基层工会会费上缴截止时间为3月24日。


校工会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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