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年长春市职工羽毛球比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05    浏览次数:

[2014/9/5 13:31:57][阅读1396次]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工委),市总各产业工会(工委),各基层工会:

为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全市职工的健身意识和

健康水平,不断推进全市职工羽毛球运动的发展,由长春市总工会主办,长春市职工文化体育协会具体承办2014年长春市职工羽毛球比赛,现将比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队报名参赛。

附件:

1、《2014年长春市职工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2、《2014年长春市职工羽毛球比赛参赛报名表》

 

 

 

                           长  春  市  总  工  会

                           长春市职工文化体育协会

                                 2014年9月5日

 

 

 

附件1:

2014年长春市职工羽毛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长春市总工会

二 、承办单位

长春市职工文化体育协会

三、比赛时间

2014年10月13日(星期一)——17日(星期五)

四、比赛地点

海洋羽毛球馆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蔚山路与学苑街交汇处(学苑街388号)

五、比赛项目

(一)混合团体(男双、女双、男单、女单、混双)

(二)单项:

1、男子单打甲组:45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2、男子单打乙组:45岁以上(1969年12月31日前出生)

3、女子单打甲组:40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4、女子单打乙组:40岁以上(1974年12月31日前出生)

5、混合双打(不分年龄组)

六、报名、参赛办法及要求

(一)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工委),各基层工会统一组织报名,各级工会组织要严格按照本规程的规定组队参赛。

(二)团体比赛每队限报10人(含运动员、领队、教练),领队、教练符合参赛要求可以兼队员,一次团体比赛运动员不得兼项。单项比赛每单位每单项限报1人(对),参加单项比赛的队员必须从团体比赛的参赛队员中选择报名参赛,报名后不允许更改名单。

(三)要求队员必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报名时交医保卡复印件,无医保人员不得报名参赛,如发现外请队员、弄虚作假者,核实无误后立即取消单位比赛资格。比赛当天参赛队员必须携带、出示身份证原件和医保卡原件。

(四)所有参赛队员不含保险,比赛期间如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五)参赛队必须遵守比赛时间、场序,按照比赛要求到指定的场地参加比赛。除第一场比赛按规定时间外,以后比赛按上一场比赛结束时间算,迟到10分钟则视为自动弃权。

(六)裁判长可根据赛场实际情况调整比赛场次。

七、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羽毛球竞赛规则》。

(二)团体比赛顺序:男双、女双、男单、女单、混双。

(三)团体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固定进位单淘汰赛决出名次。第一阶段比赛打满5场,第二阶段比赛5场3胜。

(四)单项比赛采用单淘汰赛制决出名次。

(五)记分方法:各项目每单场比赛均采用每球得分,三局两胜制,第一、二局采用每局15分制(先到15分的一方获胜),决胜局采用11分制(先到11分的一方获胜),一方先到6分时双方交换场区。

(六)团体第一阶段分组单循环赛,采用“1号位固定逆时针轮转法”排出比赛顺序,参赛队为单数时用“0”号补齐,遇“0”轮空。

(七)弃权:一次团体比赛中,单场弃权按局分2:0(15:0、15:0)计算。若一次团体比赛5场全部弃权则取消该队在小组中全部比赛成绩。在一场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该场比赛弃权论,弃权一方所得分数有效。

(八)重新发球:比赛采用一人制裁判,在临场主裁判无法作出准确裁决时判重新发球。

(九)抽签:

1、团体比赛根据上届成绩设种子队,分别抽入不同比赛组。单项比赛不设种子选手。

2、团体第一阶段比赛,如有2支以上(含2支)同一单位的参赛队伍则先抽入不同的比赛小组,其它情况不予考虑,按报名先后进行抽签。

3、团体由赛会组委会在领队会上公开抽签,单项比赛由组委会代表抽签。

(十)循环赛若出现2队积分相同,则两者之间比赛胜者名次在前;若3队(含3队)以上积分相同,则按各队在该组比赛中的胜场、局、分数决定名次,若再相同抽签决定名次。

(十一)竞赛规则的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八、仲裁与裁判

(一)赛会成立仲裁委员会,并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仲

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比赛中运动员需服从裁判,临场裁判的判罚为最

终裁决。

(三)如有对运动员身份资历有异议,由参赛队领队以书面形式报仲裁委员会,同时交纳申诉费500元,否则不予受理。如申诉经审查属实,其所交纳的申诉费如数退还,取消被申诉者比赛资格。经查申诉不符合事实,申诉费不予退还。

(四)无论任何原因(伤病除外)造成比赛中断5分钟,

按罢赛处理,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五)赛会裁判长及裁判员均由赛会组委会统一选派。

九、器材与服装

(一)比赛用球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二)运动员须穿着适宜羽毛球运动的服装,双打配对选手应尽量保持着装颜色一致。

十、报名及领队会

(一)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工委),各基层单位工会统一组织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报名表。

(二)长春市职工文化体育协会的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免收报名费。非文体协会会员单位需缴纳报名费500元。也可申请加入长春市职工文化体育协会,按章程入会后,方可组织参赛。

(三)可登陆长春市职工文化体育协会QQ群共享一栏中下载竞赛通知及报名表。长春市职工文化体育协会的群号是:277842111,添加群时请注明单位名称。

(四)参赛单位需在2014年9月25日(星期四)15时前将报名表送到市职工文化体育协会办公室(工人文化宫四楼)。

联系人:赵晓勇    联系电话:85869922  85832808

(五)领队会时间:2014年10月9日14时

     地点:长春市工人文化宫四楼多功能厅

十一、录取与奖励

(一)团体录取前十六名,单项录取前八名

(二)团体比赛奖项设置:

     一等奖:第1名—第4名     奖杯+奖品

     二等奖:第5名—第8名     奖杯+奖品

     三等奖:第9名—第16名    奖杯+奖品

(三)单项比赛奖项设置:

     一等奖:第1名—第4名     奖杯+奖品

     二等奖:第5名—第8名     奖杯+奖品

十二、各参赛队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另行通知,最终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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