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3 8:46:58][阅读1490次]
|
一、时间:2013年12月4日中午12:20分。 二、地点:南湖体育馆、林园体育馆 三、参赛单位:20个单位(男、女队组次相同) A组:机关、计算机、图书馆、基础; B组:工程、医院、成人、信息、行政 C组:化生、化工、材料、机电 D组:软职、艺术、工管、人文、软本、集团、外语 四、比赛项目:男、女团体。 五、参赛方法: 1. 参赛运动员资格:本校教工(含人事处聘用临时工)。 2. 报名人数:限报5人,团体每场比赛只限3人。 六、比赛办法: 1. 团体分组(抽签)循环,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和附加赛方式,决出1—8名。(男、女团体同时比赛) 2. 团体比赛采用“斯韦思林” 杯赛制,每场比赛五场三胜制,每场比赛为五局三胜制,每局比赛为11分制,即:A—X;B—Y;C—Z:A—Y:B—X。 3. 团体比赛参赛运动员服装整齐,但颜色不能与乒乓球颜色冲突。 4. 运动员要按时参加比赛,若比赛开始10分钟后参赛队员仍未到达指定比赛场地按弃权处理,判对方队员或队获胜。 七、本规程解释权归长春工业大学校工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
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