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7/22 10:47:01][阅读110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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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工会,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工会:
为落实全民健身行动计划,丰富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推动健康长春、幸福长春建设,促进基层单位
职工文化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长春市教科文卫体工会决定在全系统职工中广泛开展以“中国梦·劳动
美”为主题的“我运动、我健康、我快乐”健身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及形式
以“中国梦·劳动美”为主题,突出行业或职业特点,以广播体操、太极拳、健美操、集体舞、广场
舞等形式,组织职工开展集体健身健美健康活动。
二、参加活动范围及人员
工会组织关系隶属于长春市教科文卫体工会的各基层工会所属职工及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工会所
属职工。
三、活动要求
1.各级工会要把广大职工积极组织到健身活动中来,让每个职工都能掌握一套广播操或健身功夫,通
过参加健身活动,提高职工的身体素质。
2.结合本单位实际,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健身健美活动,凝聚正能量,以此调动广大职工爱岗
敬业、促进单位改革发展的积极性。
3.要将此项活动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单位文化建设和和谐劳动(人事)关系建设。
4.教科文卫体工会将选择适当时机举办职工健身活动展示大赛。
5.各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健身活动的情况可随时推过电子版传至教科文卫体工会。
联系人尹宇奇,电话:88914922,办公QQ号:306538942
长春市教科文卫体工会 2015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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