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业大学第九届教职工游泳比赛规程

发布日期:2015-06-30    浏览次数:

[2015/6/30 10:50:18][阅读1211次]

长春工业大学第九届教职工游泳比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71日中午1230

二、比赛地点:理工大学游泳馆

三、参加人员:

1、凡我校在职职工和在册的临时工均可报名。

2、以分工会为单位,每单位可报男、女队员各五名,领队一名。

四、参赛办法:

1、团体赛:男子4×50米接力、女子4×50米接力。

2、男、女单项:各组别为50米,以成绩排名一次决出名次。

五、奖励办法:

1、团体赛:取前八名。

2、单项:各组分别取前八名。

3、凡参加比赛,均有纪念奖。

六、要求:

1、按时参赛,过15分钟不到者按弃权处理,望各队遵守。

2、自备泳具,配戴泳帽。

3、参赛队员自行前往。

七、裁判员:由体育教研部教师担任。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国教育工会长春工业大学委员会

           二O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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