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0 13:43:19][阅读224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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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工会: 为了做好我校困难教职工生活补助工作,把学校党、政、工对教职工的关怀落到实处,构建充满人文关怀的和谐校园,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始进行2015年困难教职工生活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生活困难补助条件 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生活困难补助: 1.教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因患有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附相关证明、凭证),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 2.教职工家庭当年遭遇天灾人祸,损失重大,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 3.家庭人均收入较低,生活困难的。 4.工会会员(缴纳会费的教职工)。
二、办理生活困难补助的程序及完成时间 1.教职工根据申请补助条件,如实填写《长春工业大学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分工会审查把关并由分工会主席签署意见后,连同2015年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报送校工会办公室(南湖主楼1363室)联系电话:85716221,联系人:张志伟,此项工作于2015年12月4日之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2.校工会委员会讨论决定补助对象及标准,此项工作于2015年12月9日之前完成。 4.发放生活困难补助费,此项工作2015年12月18日前完成。 特此通知 附: 长春工业大学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doc 长春工业大学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汇总表.docx 长春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5年1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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