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销2016年托儿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18    浏览次数:

[2016/11/18 15:13:04][阅读2143次]

各基层妇委会:

学校将于12月5日统一报销2016年托儿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托儿费报销补助标准:

经2016年11月14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校妇委会关于提高托儿费报销补助标准的请示,托儿费报销补助标准从原来的35元/月提高到55元/月,由原来的按5个月报销,增加到按6个月报销,报销金额由原来的175元增加到330元,从2016年开始执行。

二、报销要求及程序:

1.按照学校报销托儿费的惯例,男职工报销上半年,女职工报销下半年。本次报销时限为:女职工报销2015年8月-12月,175元(执行原标准);男教工报2016年1月-6月,330元(执行新标准)

2.托儿费报销需提供有税务监制公章的正规发票一张(写清孩子姓名)。无论男职工还是女职工,开发票的日期为报销年度即可,每位职工只报半年;双职工按年度要求分别开发票,在各自单位报销。

3.托儿费发票需由职工本人、所在单位妇委会主任、单位领导三人签字。报销人需提供建行工资卡号,人事代理的需提供交行工资卡号及开户行。

4.各基层妇委会汇总时将人事代理的单独统计,单独报表。

5.12月5日前各基层妇委会统一将本单位托儿费报销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领款人签字)、报销票据统一按纸质顺序粘贴后报校妇委会,所报托儿费由校计财处统一转入报销职工工资卡里。

       校妇委会

        2016年11月18日

 

 

人事代理托儿费表.xls

托费报销表.xls

 


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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