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了把学校对教职工的关怀落到实处,构建充满人文关怀的和谐校园。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始申报2020年教职工困难补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困难补助的教职工必须是学校工会会员(缴纳工会会费),并满足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困难补助:
1.教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当年因患有重大疾病,个人承担费用过大,对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
2.教职工家庭当年因遇到意外事故,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天灾人祸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3.家庭人均收入低下,造成生活困难的。
二、评定办法
1.按照困难补助条件,采取个人申请,基层分工会核实推荐,同时征得本部门基层党委意见,经校工会委员会评定并公示后,发放困难职工补助金。
2.困难补助标准,根据实际困难程度确定等级,年度一次性予以困难500、特困1000元的补助。
三、申报程序
1.教职工根据申请补助条件,如实填写《长春工业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患重大疾病的职工家庭要向基层工会提供出院诊断证明;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要向基层工会提供收入、户口等相关证明材料。
2.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对申报困难补助人员进行严格把关,对申报所附相关证明材料严格审核,认真评审,并对申报困难补助人员按照困难程度进行排序,填写《长春工业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汇总表》(附件2),申报人员所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基层工会审核使用,留各基层工会备案。
四、报送时间
各基层工会于12月11日前将签字盖章的《长春工业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长春工业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汇总表》(附件2)(纸质及电子版),报送校工会办公室(南湖主楼1363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85716221,联系人:邵帅。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长春工业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doc
附件2:长春工业大学教职工困难补助汇总表.docx
长春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0年12月4日